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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小编 浏览人数:  次更新时间:2024-07-29

  2023年,龙门县住建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和计划,强化责任担当,扎实推进住建领域各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现将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及时跟进学习习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预计全年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制定《2023年龙门县住建局党建工作要点》,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全年党组会研究部署党建工作4次。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制度、民主集中制及“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召开民主生活会2次,书记讲党课2次。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组织党员干部通过旁听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风廉政教育基地等形式,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积极推进审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全力做好“后半篇文章”。

  2023年住建局负责建设的城建市政项目共16宗,包含东区市政道路三期项目(城东大道)、东区市政道路三期项目(塔新北路延长线)、金二路给排水配套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体育馆片区地块改造项目、滨河路延长线东道路建设工程、汇都酒店旁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七星山公园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县城内涝点整治项目工程、中心城区智慧停车场综合项目、悦龙公园二期、东区智慧停车场综合项目、银湖路工程、西林河支流河道污水管网修复项目、龙城街道青溪新建人行天桥建设工程、县城供地热水建设工程、龙城老街文化旅游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为4.8259亿元,年度计划完成投资1.7013 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377亿元,占年度计划完成投资的82%。其中已完工项目6宗(东区市政道路三期项目(城东大道)、金二路给排水配套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体育馆片区地块改造项目、滨河路延长线东道路建设工程、汇都酒店旁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县城内涝点整治项目工程),完成年度投资4853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28.5%;在建项目6 宗,完成年度投资8918万元,占年度总投资的52.4 %;正在推进前期工作的项目4宗。

  2023年1-9月,新建商品住房上市8.13万㎡,同比增长14%;据网签统计,今年1-9月我县商品房网签面积14.48万㎡,同比增长8.6%。据县统计局统计,1-9月我县商品房销售面积13.4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8.2%。;销售金额9.43亿元,同比下降15.3%;全县商品房累计均价7219元/平方米,同比下降5.8%。1-9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7.95亿元,同比下降33.1%;1-9月房地产从业人员工资完成4404万元,同比下降19.6%。预计全年商品房销售20万㎡,同比增长4.4%,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0亿元,同比下降40.4%。商品房去库存周期持续延长,截至9月30日,我县剩余库存102万平方米,去库存周期为56个月。

  惠州市房地产交易综合监管平台系统,龙门县于2023年2月28日正式上线.问题楼盘化解情况

  持续推进问题楼盘保交楼工作,第一批为一期低层公寓(54套,已售53套),一期低层公寓已竣工验收备案,于4月23日开始交付;第二批为二期低层公寓前三排(58套,已售58套),计划10月底前交楼;第三批为剩下的二期低层公寓(140套,已售136套)和一期1、2栋高层671套,已售384套),计划今年底交楼。

  根据惠财建〔2023〕6号、惠财建〔2023〕7号,上级下达我县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共2笔,合计82.42万元,分别为中央财政资金28万元(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省住建厅专项资金54.4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

  现中央财政资金28万元已支付1-9月租赁补贴14.17万元,结余13.83万元,拨付进度51%;省级专项资金已支付31.25万元,结余23.17万元,拨付进度57.42%。

  根据市下达给我县的“十四五”住房保障建设任务,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0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66套。目前,公租房项目正进行用地选址、群众需求调查等工作,计划2023年启动项目建设,于2024年完成建设任务;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2024年完成80套、2025年86套建设任务。

  本年度开工改造县城老旧小区4个,包括86号小区以及政府小区、杨平路88号小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宿舍,预计12月底前完成全部4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目前已完成新建污水管4.9公里、新建排水管网2公里、改造老旧管网0.9公里,分别完成年度任务的98%、100%和90%。

  完成了龙城街道凤高围、塘唇李屋祠堂,龙华镇田心尹氏宗祠、钟屋钟氏宗祠、林府祠堂、村头梁氏宗祠,平陵街道神光吴氏祖祠、永汉马图岗刘公祠,龙田养正书室等14处历史建筑完成修缮并通过验收。

  开展联合检查,发出13份整改通知,要求属地政府制定“一厂一策”系统化整治方案。将城镇污水治理项目纳入2023年第三批专项债申报项目,总投资1.74亿元,拟申报0.5亿元,用于整改我县镇级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的问题。

  完成龙城街道、平陵街道建成区水体摸查和收集水体有关信息资料等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制《县城及平陵街道建成区水体排查及回访项目实施方案》,完成排查、检测等工作,并已出具结果,未发现有黑臭水体情况。

  编制《龙门县城区雨水、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分阶段实施龙门县城区雨水、污水及防洪排涝专项规划。制定《龙门县城市内涝治理五年实施方案》,2023年已开展实施县城内涝点整治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已完成县城龙门宾馆门口、下陈二巷、农林巷等6处内涝点整治,强化防洪排涝能力。

  我县本地企业共40家,其中一级资质企业0家,二级资质企业3家(惠州正业建设有限公司和龙门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三级资质企业37家。经摸排,1-9月份全县建筑业总产值为11.01亿元,同比增长32.65%;预测全年建筑业产值达到14.04亿元,同比增长30%。1-9月份全县建安投资为56.6亿元,同比增长-21.05%;预测全年建安投资78.8亿元,同比增长-17.8%。

  共受理各类办件221件。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57件、消防设计审查验收49件、人防工程建筑许可2件、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10件、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2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99件、物业企业备案2件。

  制定并印发《龙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县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议。对县教育局、县代建局、县卫健局、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委会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了检查,并对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截至目前,未发现有违法行为。

  已印发《龙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工作实施方案》。截至目前我县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项目28个。

  1-9月份我县城镇新开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总面积为28.76万平方米,占比为100%。其中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面积占当年新开工民用建筑比例为25.66%。城镇已竣工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为100%。我县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为16.01%。已竣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为0%。

  今年我县的装配式建筑目标为18%。截至目前,我县今年新开工建筑总面积75.41万平方米,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12.07万平方米,占比16.01%,竣工建筑总面积39.89万平方米,竣工装配式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

  排查情况:根据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归集平台系统数据统计,截至目前,已完成系统148941栋的图斑排查工作,属于自建房77365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91000栋,其他自建房68265栋);排查发现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892栋,已整治销号351栋,完成率39.35%。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136栋,已完成整改136栋(其中采取工程整治措施98栋,采取管理整治措施38栋),进行安全鉴定房屋3栋(其中A级1栋,B级1栋,C级1栋),整改率100%。

  制定了《龙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全县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召开培训会,迅速组织开展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排查既有建筑玻璃幕墙45栋,需整改22栋,已整改22栋,整改率100%。

  我县2020-2022年三年任务目标652户,截至目前已完成652户整治工作。

  一是按照《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2-2024年)》要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共计派出检查组9组,出动检查人员157人次,发现并整改隐患24项;完成天然气入户安检数2104户,瓶装气入户安检数15573户,用户燃气橡胶软管更换金属软管共完成10804户。二是

  截至目前,已完成安检的人员密集场所共1568个,发现隐患2194宗,整改1321宗,由属地政府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检查发现一起餐饮场所超量存放液化燃气案件,由相关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供气的瓶装气供应站停业整顿;印制发放燃气宣传册、海报等宣传资料约2.5万份,并通过微信、悬挂横幅、进社区活动和送气工入户宣传等方式,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

  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深刻吸取惠州“2·21”较大事故教训 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范的通知》《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开展有限空间安全执法检查,突出加强城镇燃气、市政给排水及排污管网、房屋市政工地、物业管理区域的各类有限空间的隐患排查。截至目前,我县物业小区涉及化粪池的有33个,共有化粪池354个,均已建立标牌标识并建立登记台账,严格按照“七不准”进行作业,由外包专业公司负责进行清理。

  1、印发了《龙门县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建设高品质县镇村的实施方案》、《龙门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城镇建设专班工作方案》、《龙门县提升县城基础设施建设能力实施方案》、《龙门县做大做强中心镇实施方案》、《龙门县农房质量安全风貌提升实施方案》、《龙门县圩镇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实施方案》、《龙门县关于引导建筑业企业投身“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行动方案》、《龙门县农村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美化行动攻坚方案》,并报备到市、县百千万指挥部。

  2、完成了乡镇分类上报工作,其中:龙城和平陵申报城区镇、永汉申报中心镇、龙田和龙江申报农业专业镇,其他乡镇均申报特色镇。

  3、制定了《2023-2025年城镇建设项目库》,共建设项目180个,计划总投资91.2亿元,其中:计划社会投资16.8亿元;计划政府投资40.4亿元。目前正在进一步修改完善。

  4、《龙门县县城高质量发展行动规划》、《龙门县和美乡村风貌提升技术指引》、《龙门县农村住房风貌管控指引(修编)》三个规划已完成县、镇、村和网上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评审,规委会已审批通过,现正上报县政府审批。

  5、积极开展“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攻坚行动,截至10月22日,我县“农房风貌管控提升”总数18070栋,开工2757栋,完工2503栋;开工率15.26%,完工率13.85%。

  6、二是全力推进城建专班2023年45项重点任务工作清单。目前已完成10项,其余35项正在努力有序推进中。预计30项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有5项完成难度较大。

  7、龙门县有8个乡镇均与建筑业企业完成结对,涉及项目共12个(“农房风貌管控提升”美化项目4个)。其中公益性帮扶项目4个,微利性帮扶项目4个,市场化帮扶项目4个。

  一是房地产市场下行引发的社会矛盾突出。今年以来,住建领域信访矛盾突出,集中反映在商品房交付、质量投诉、合同履约、物业管理等方面。

  二是行业领域发展后劲不足造成发展瓶颈。房地产、建筑、房产中介、物业管理等行业发展动力有限,无法匹配当下日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导致发展存在较大难题。如我县本地一级、二级资质建筑企业较少,竞争力不足,无法承接较多项目,建筑业产值增速提升不明显。

  三是城市建设资金制约依然较大。我县地方财政基础薄弱,对大型城市建设项目保障能力有限。上级补助资金、地方政府债券、中央补助资金等争取难度大,总额偏低,难以满足城市大规模建设需要。

  (一)强化党建引领。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抓党建和抓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主业,团结带领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巩固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定“四个自信”,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县委目标任务,进一步建强建优党的基层组织。

  (二)规范行业管理。认真落实惠企帮扶工作,深入企业或项目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快速发展。开展建筑市场行为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施工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坚持房住不炒,稳房价、九游(9游)体育官网入口稳地价、稳预期,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做好房地产市场监测,坚决打击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现象,防范房地产开发项目重大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强物业行业培训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精细化管理工作。

  (三)加强监管力度。做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监督,强化安全生产、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及质量通病防治、扬尘污染防治综合抽巡查;紧盯燃气、自建房、市政共用设施运行、有限空间、汛期等安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常态化全面排查问题,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强化民生保障。加快租赁补贴审核进度,完成年度租赁补贴任务;根据年初制定的入户核查计划,加快推进全县的公租房入户核查工作,完成全年的公租房核查任务;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工作任务。